手拉葫蘆安全注意事項
1、起吊重物時要用專用起吊錨杄,不能使用頂幫錨桿或錨索起吊重物,以確保施工現(xiàn)場的頂板安全。
2、起吊重物時,起吊物下嚴禁有人或伸手足,等重物放穩(wěn)放實后方可動手工作。
3、使用前必須對手拉葫蘆鉤環(huán)銷鏈等認真檢查,不合格嚴禁使用。
4、根據(jù)起吊重物的幾何尺寸及重心確定起吊位置。
5、嚴禁使用不自保的葫蘆,吊掛葫蘆及重物必須牢固可靠。
6、不得斜向起吊。
7、起吊錨桿毎組不少于2條,每根錨桿使用兩塊中速樹脂藥卷進行固定,起吊錨杄錨固力不小于10噸,并配合錨桿托盤和鋼絲套起吊,鋼絲繩套直徑不小于18.5mm并用新繩制作。起吊用的鋼絲繩套及連接構件的強度不小于重物的6.5倍。
8、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符合手拉葫蘆的銘牌規(guī)定,嚴禁用手拉葫蘆起吊超過銘牌規(guī)定重量的重物。
9、吊裝時必須由二人進行,一人檢查指揮,一人操作,嚴禁一人吊裝。拉鏈(操作)人員,必須站在重物另一側,防止重物掉下砸傷人員。負責指揮、檢查的人員,必須密切注視吊裝過程中的安全情況,及時提醒、指揮操作人員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險情,立即停止作業(yè),排除險情后,再進行吊裝。
10、操作時,手拉倒鏈用力要均勻,應盡量避免沖擊,松倒鏈時要小心操作,防止手拉葫蘆閉鎖失靈,而造成設備突然下沉。
11、起吊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下列情況之一時,必須立即停止起吊,并放下起吊的重物進行處理。
(1)起吊時,起吊錨桿有裂縫、撐木折斷,頂板掉矸,鋼絲繩套斷絲;
(2)起重鏈打滑、松脫,手鏈、棘爪打滑;
(3)起吊異常沉重,起吊手拉葫蘆工作聲音異常;
(4)所起吊的設備、重物不穩(wěn)定,旋轉、搖擺。